我叫崔宝军,男,现年48岁,系河北省宣化县洋河南镇头台子村村民,身份证号码:130721196603246015,电话13831392810。
买房经过:2012年6月,河北霄瑞来房地产公司在洋河南镇安平东街开始销售“锦江新城”楼盘,我于10月份购买了 “锦江新城”的一处底商,面积为27.7平米,每平米单价6750元,收取我总房款和各种税费共计21万元。2012年11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霄瑞来房地产公司还联系宣化县信用联社,为我办理了按揭贷款,我已按期缴纳贷款,可直到现在房子根本没有动工,房地产公司也一再违反承诺不给退款。
我控告其主要违规违法行为有:
1、房地产公司合同承诺2013年年底交房,可现在应盖楼盘的地产仍为军队所有,上面建有一个饮水厂,房地产公司别说交房,就连盖房的土地都没有征用下来。
2、房地产公司在至今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的情况下售楼,涉嫌严重的违规违法,为什么我们的土地、住建等上级主管部门视而不见,严重的渎职失职。
3、房地产公司骗我们签订了没有任何实际效力的购房合同,信用社明知对方没有预售资格,却联合房地产违规给我办理贷款,使我在没有看到一砖一瓦的情况下,每个月还得缴纳住房贷款和利息,房地产公司涉嫌诈骗我钱财。
“锦江新城”未动工已售出的楼盘涉及4栋楼上百户群众,收取房款数百万元,房地产公司既不能盖房子,又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我们四处上访求助,都没有解决问题,现在售楼人员已找不到,售楼处面临关闭,公司负责人更是一直不知身在何处,很有可能卷钱逃跑,希望领导们采取措施,追究房地产公司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保住我们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