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王开石:剩余价值论掩盖了什么?(转载)

  读了春风《翻过这血腥的一页》等相关文章,有关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论证是很充分的。从事实看,世界大部分国家认为剩余价值或者利润应为投资者所有,并且一般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剩余价值论的错误已经盖棺论定,由于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剥削是剩余价值当然也是错误的。剩余价值论错误理解剥削,又把真正的剥削掩盖了,岂止如此,它甚至还掩盖了分享、分肥。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引入一个概念:应付劳动者合理报酬。应付劳动者合理报酬是企业(或其它组织,下同)应该付给劳动者的以公平的市场劳动力价格计价的劳动报酬。可以认为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商定的工资便是应付劳动者合理报酬(满意线),也可以认为略高于行业社会平均工资的某一数值是劳动者合理报酬(中线),最次可认为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合理报酬(底线)。
  剥削,剩余价值论认为利润就是剥削的全部,这当然是错误的。那存不存在剥削呢?剥削又是什么呢?
  剥削是企业(所有者或内部实际控制人)实付劳动者报酬小于应付劳动者合理报酬的差值。
  分享是企业(所有者非内部实际控制人)实付劳动者报酬大于应付劳动者合理报酬的差值。
  分肥是企业(内部实际控制人非所有者)实付劳动者报酬大于应付劳动者合理报酬的差值。
  狭义说,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剥削;广义说农民没有或很少养老保险是剥削。
  美国、德国等国由企业所有者在付给劳动者合理报酬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利润分给企业员工是分享。
  狭义说,部分垄断企业由内部人做主付给企业员工超出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部分是分肥;广义说,部分机构由内部人做主付给其成员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部分是分肥。
  我们提倡分享,反对剥削与分肥。
  血腥的一页已经翻过去了。我们也不应该将剥削与分肥现象归罪于剩余价值论——虽然剩余价值论有掩盖剥削与分肥之嫌,我们应该归罪于自身不加怀疑地接受剩余价值论,我们真的应该好好想想,既然我们不相信上帝,我们又怎能完全相信一个人呢?
  马克思有句名言“怀疑一切”,而我们偏偏完全相信马克思,这是马克思的悲哀呢,还是我们的悲哀呢?
  我们以上所提的企业隐含的前提是所有者与劳动者分离的,但事实上存在所有者与劳动者不分离的企业——劳动者所有制企业(含个体经营不雇佣工人企业,下同)。劳动者所有制企业可以将剥削、分享、分肥统一。当企业经营良好,利润大于零时,剥削、分享、分肥变成共享;当企业经营不善,利润小于零,甚至不能发放正常工资时,剥削、分享、分肥变成“自我剥削”。看来劳动者所有制不能解决剥削和分肥问题——法律解决也许是最佳选项。
  说到这里,我们回归剩余价值论,我们发现马克思在论述剩余价值的时候,至少有两个隐含的前提:一是c(劳动者工资)不存在剥削(更遑论分享与分肥),二是m(剩余价值或利润)大于零。但事实是存在剥削、分享、分肥,存在剩余价值或利润等于零及小于零的情况(此时按马克思的逻辑剥削就不存在了)。
  剩余价值论前提是错误或不完全的,结论是荒唐的——我们不得不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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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问,大家喜不喜欢此类,因为少数民主国家或者良心投资家资本家,多次分配而实现相对公平的资本制度,因此而说某些理论在大多数国家都不存在了???
  这种少数派报告是通用普世理论???
  当然还有另一篇《光武君: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一种形而上学的唬骗_共识网》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2013/0416/81471.html
  里面竟然把不同种的工种的收入,来纵向比较!!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有一些专家,生来就是来显示国内笼统教育、一刀切式的教育成果?
  字里行间那种专家教授的优越感,屹然于纸上!
  难道你们分析理论,为的是人家的精神愉悦感?
  某些理论的出台,本来就是为了对付生产分配中的制度理论漏洞的!
  又不是用来对付毛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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